上海市政府22日頒布《關於加強本市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著力完善困境兒童保障體系,確保三類困境兒童在基本生活、基本醫療、義務教育、司法保護等多方面的權益。
通俗地講,該《意見》就是要確保上海各類困境兒童吃得飽、穿得暖,享受基本醫療,接受義務教育;同時,要及時發現、乾預、處置因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而使兒童遭受虐待、遺棄、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的事件。
據了解,《意見》主要聚焦三類困境兒童:第一類是因家庭貧困導致生活、就醫、就學等困難的兒童;第二類是因自身殘疾導致康復、照料、護理和社會融入等困難的兒童;第三類是因家庭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虐待、遺棄、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等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侵害的兒童。
上海緣何要重點聚焦因監護缺失、監護不當、不法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兒童?據介紹,相比較而言,這類困境兒童盡管數量不多,其保障工作也有相應的法律、規章等制度設計,但仍有補短板的空間,需有關部門協同合作,嚴格遵規執法。
為此,《意見》專設章節,明確要求『對因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侵害造成兒童陷入困境的,政府相關部門應及時介入保護兒童安全』,並具體設立了工作程序機制。(完)
中新社上海5月22日電(鄭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