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實行小學化教育或要求家長購買教輔材料,將降低其評估等級,處1萬元罰款;未經家長事前同意,給兒童服用藥品的,降低幼兒園評估等級,處3萬元罰款……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遼寧省學前教育條例》,明確作出了幼兒園辦園規范,以杜絕幼兒教育『小學化』傾向。
長期以來,一些幼兒園開設語文、數學、英語等文化課,搶先對孩子們實行『小學化』教育。更有甚者,一些培訓機構推出『幼昇小』應試強化補課班,不願看到自家孩子落後的家長們只好給孩子報名。這種『小學化』的幼兒教育,違背了兒童的成長規律,加重了孩子的學習負擔,甚至會引起孩子的厭學情緒,無異於揠苗助長。
2012年,教育部就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幼兒園不得以舉辦興趣班、特長班和實驗班為名開展各種提前學習和強化訓練活動。相關整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使幼兒園『小學化』現象得以遏制,特別是一些公立幼兒園的教學行為更加規范。不過,一些私立教育機構的相關問題並未得到根本改觀,為了以實際『教學成果』吸引生源,仍在給孩子開設小學課程,使幼兒家長變得難以淡定。
因此,遼寧省此次對幼兒園『小學化』予以降級、罰款的處罰,具有很強的樣板意義。早期教育的目的,是為了孩子健康成長,幼教『小學化』違背了兒童成長規律,對其必須說『不』。對此,有關方面還應繼續加強監管,引導幼兒園和家長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選擇適當的教育方式,還孩子一個快樂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