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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規定,到了2010年,廣州通過母嬰傳播的兒童艾滋病感染率要比今年下降50%。
根據2008年的統計,廣州30%感染者是女性,如若懷孕不采取任何乾預措施,病毒傳染給嬰兒幾率為1/3。
《方案》表示,HIV抗體篩查納入首次產前檢查孕婦的輔助檢查常規項目,進行早孕建冊時,各指定免費檢測醫療機構在建冊時,提供早孕保健和建冊卡,發現孕婦未接受過諮詢檢測,采血後進行免費篩查,對初篩結果呈陽性者,要采集第二份血樣標本,連同第一份送廣州市疾控中心進行免費確認。對於艾滋病感染母親及其所生高危兒童,要進行產後訪視、常規兒童保健,指導免疫接種,並追蹤隨訪。
而對於一些臨產纔來首次篩查就診檢測有無艾滋病感染的孕產婦,在不夠時間復測和確認時,應及時用兩種不同快速檢測試劑同時檢測,兩種都是陰性,正常分娩,任一種出現陽性,暫按陽性處理,征得同意采取乾預,產程中及時服用抗病毒藥物,最終確認為陰性,則及時終止乾預。
普及艾滋病的相關知識,加強女性的自我保護。感染了艾滋病的女性不小心懷孕了該怎麼辦?
對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及時采取抗病毒藥物乾預、減少產時損傷性操作、避免母乳喂養等預防措施,可大大降低胎、嬰兒感染的可能性。
*在艾滋病高發地區,大力推行孕產婦的孕產期保健、艾滋病諮詢檢測和住院分娩,是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關鍵措施。
*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懷孕婦女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采取孕期和產時服用抗病毒藥物、住院分娩減少損傷性危險操作、以及產後避免母乳喂養等預防傳播的措施,可大大減少將艾滋病病毒傳染給胎兒或嬰兒的機會。
*孕婦在懷孕早期發現感染艾滋病病毒,應向醫生諮詢,充分了解艾滋病對胎、嬰兒和自身的潛在危害,自願選擇是否繼續懷孕。
*檢測出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產婦如果選擇終止妊娠,應到當地醫療衛生機構尋求諮詢和終止妊娠的服務。
*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產婦如果選擇繼續妊娠,應到當地承擔艾滋病抗病毒治療任務的醫院或婦幼保健機構,尋求免費預防母嬰傳播的抗病毒藥物和嬰兒檢測服務。
*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產婦應進行嬰兒喂養諮詢,對所生嬰兒實行人工喂養,避免母乳喂養,杜絕混合喂養。並在嬰兒第12和第18個月進行免費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