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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孕期保健工作,積極防治各種孕期感染性疾病,防止早產和孕婦糖尿病,低鈣血癥等;做好圍生期保健工作,防止宮內產時的缺氧和損傷,防止發生HIE、ICH;防止發生代謝性異常性疾病;同時也要做好遺傳學諮詢工作,防止遺傳代謝性疾病、染色體病,亦使中樞神經系統的先天性畸形發生率下降。
(一)治療
治療首先是針對原發病變,其次是驚厥。除非是表現為呼吸暫停的驚厥,通常驚厥過程中不用止痙,因為一般它們是自限性的,很少危及新生兒的生命功能。
1.病因治療有些驚厥一旦病因消除可很快停止,不需要止驚劑治療。
(1)病因明確者:采用對癥治療。如顱內感染、低血糖、低血鈣、維生素B6缺乏癥、急性腦缺氧、高熱等。
(2)一時病因不明者:先抽血做必要的檢查後,可采用以下步驟治療,每種藥物靜脈注射後觀察幾分鍾,若能止驚,可有助於判斷病因,若不能止驚,則依次應用以下一種:①25%葡萄糖2?4ml/kg;②10%葡萄糖酸鈣1?2ml/kg加液體稀釋1倍;③維生素B6 100mg。
2.支持療法保持呼吸道通暢,注意吸痰。驚厥發作後,注意吸氧,以利於腦細胞功能恢復。保持環境安靜,集中各種操作,減少刺激。禁食者給予靜脈營養。
3.抗驚厥治療驚厥可致通氣障礙,增加氧和能量消耗,影響細胞增殖和腦的生長發育,在早產兒、窒息兒可致顱內出血,故應及時應用止驚劑。新生兒驚厥以苯巴比妥為首選,因其具有鎮靜、保護腦細胞作用。靜注顯效快、維持時間長、副作用小等優點。苯巴比妥無效則用苯妥英鈉或地西泮(安定),水合氯醛可作為抗驚厥治療的輔助劑。
(1)苯巴比妥:主張苯巴比妥靜脈給藥,負荷量可達30mg/kg,首次先給10mg/kg,2?3min內靜脈推注,15?20min後以同樣劑量重復用1次。若給第1個10mg/kg驚厥停止,仍應給第2個10mg/kg,使達到足夠的血藥濃度,這樣可防止驚厥復發,情況緊急時,20mg/kg也可一次給藥。若給20mg/kg後驚厥仍不止,可每隔15?20min繼續給苯巴比妥5mg/kg,使負荷量累積達到30mg/kg為止。在注入負荷量後12h,開始應用維持量5mg/(kg·d),負荷量為30mg/kg時,維持量應為3mg/(kg·d),肌內或靜脈注射,也可口服,這樣可使藥物在體內適當積累,維持一定的有效血藥濃度。如果負荷量達30mg/kg仍未止驚,改用苯妥英鈉。
(2)苯妥英鈉:負荷量20mg/kg,分次靜注,首次10mg/kg,如未止驚,每隔5?10min另注5mg/kg,直到驚厥停止,維持量5mg/kg。如果負荷量達20mg/kg仍未止驚,改用地西泮(安定)。
(3)地西泮(安定):地西泮(安定)作用極快,但維持時間短,而且與其他藥物合用有很強的呼吸抑制作用。另外地西泮(安定)可增加白蛋白與膽紅素解離,對重度黃疸患兒不利。用量每次0.25?0.75mg/kg,從小劑量開始,分次靜脈緩注,驚厥止即停注。
4.治療腦水腫有腦水腫或驚厥頻繁發作,可用20%甘露醇0.25?0.5g/kg靜注,2?4次/d,亦可用?塞米(速尿)每次0.5?1ml/kg,1?2次/d,靜脈或肌內注射。對腦水腫者應限制液體入量在60?80ml/(kg·d)。
5.腦代謝活化劑根據原發病及驚厥發作情況,腦水腫、腦缺氧改變,重病情穩定後可應用腦代謝活化劑,參見新生兒HIE治療。
6.機械通氣呼吸衰竭者應予機械通氣支持。
(二)預後
新生兒驚厥的近期和遠期預後,主要取決於原發病和腦損傷的程度,下列幾點可供參考:
1.病因病種按預後差的程度依次排列:先天性腦發育不良和顱腦畸形、缺氧缺血性腦病、核黃疸、損傷性顱內出血、化膿性腦膜炎、中毒性腦病、代謝因素、高熱。
2.發作特點驚厥間歇期有明顯神志障礙、反射或其他神經學異常,或不斷發作,時間>1周者預後較差。
3.腦電圖背景波呈爆發抑制或平段,頻發癲癇波,或腦電圖異常時間>1周,預後較差。
4.圖像檢查示顱內明顯器質性病變,預後較差。
5.驚厥類型驚厥對腦損害程度為:強直型>肌陣攣型>多灶性痙攣型>微小型、局灶痙攣型。
6.持續時間驚厥反復發作時間>1周或治療不及時,預後較差。
7.早產兒預後均較差。
8.治療反應苯巴比妥負荷量>30mg或需加用其他止驚劑,預後較差。
(一)體檢 全面的體格檢查是十分重要的,驚厥類型、頭圍大小、肌張力變化、黃疸程度、顱內壓增高征等均有助於診斷。
(二)輔助檢查:
1、血糖、電解質測定,異常提示相應的代謝異常,如低血糖、低血鈣、低血鎂、低血鈉、高血鈉等。
2、色氨酸負荷試驗 口服50?100mg/kg色氨酸液,新生兒尿中出現大量的黃嘌呤酸,可診斷為維生素B6缺乏病或依賴病。
3、血紅蛋白、血小板、紅細胞壓積下降,凝血?原時間延長,腦脊液呈血性,鏡檢見紅細胞,提示有顱內出血的可能。
4、外周血白細胞總數增加、C反應蛋白陽性、IgM含量增加、血沈加快等提示感染。
5、腦脊液檢查對診斷顱內感染、顱內出血有幫助。
6、顱骨X線檢查可見顱骨骨折、畸形、先天性感染的鈣化點。頭顱透照,可協助診斷硬腦膜下血腫及腦積水。
7、腦電圖檢查新生兒驚厥表現常不易被認識,腦電圖檢查是確定驚厥發作不可缺少的檢查方法,同時在評價新生兒神經系統損傷中佔有重要地位。有助於驚厥的診斷、鑒別和療效分析、預後判斷。有條件可做長程腦電圖監測。新生兒期驚厥發生時記錄的腦電圖往往不易發現異常,故對可能的發作均應及時記錄腦電圖。腦電圖背景活動的分析對中樞神經系統功能的嚴重程度可做出客觀的判斷。新生兒驚厥異常腦電圖一般分為以下4類:
(1)正常背景活動的限局性發作:如小尖波,通常伴有臨床上限局性陣攣性驚厥發作,一般病情不重,預後好。
(2)限局性單一節律的周期性圖形:如α、β、θ、δ節律。臨床表現輕微或肌陣攣性驚厥發作,見於?疹腦炎、急性腦血管疾病、損傷及缺氧缺血性腦病,預後與原發疾病有關。
(3)多灶性發作圖形:常伴有異常的發作間期活動,見於各種病因引起的驚厥。
(4)異常背景活動的限局性:如低電壓爆發性抑制、兩側半球間不對稱或成熟延遲。通常合並器質性腦病,如嚴重的HIE。若無圍生期異常,也見於腦先天性畸形或代謝異常,預後不良。
8、頭部CT及顱腦超聲波對判定腦部病變的部位及性質有一定意義。
鑒別新生兒尤其是早產兒是否驚厥有時很難。任何奇異的一過性現象或細微的抽動反復性、周期性出現,尤其伴有眼球上翻或活動異常又有驚厥的原因時,應考慮是驚厥發作。
驚厥應與下列現象鑒別。
1、新生兒驚跳:為幅度較大、頻率較高、有節奏的肢體抖動或陣攣樣動作,將肢體被動屈曲或變換體位可以消除,不伴眼球運動或口頰運動。常見於正常新生兒由睡眠轉為清醒時。受到外界刺激時或飢餓時。而驚厥為無節奏抽動,幅度大小不一,不受刺激或屈曲肢體影響,按壓抽動的肢體試圖制止發作仍感到肌肉收縮,常伴有異常眼、口頰運動。
2、非驚厥性呼吸暫停:此發作於足月兒為10?15秒/次,早產兒為10?20秒/次,伴心率減慢40%以上。而驚厥性呼吸暫停發作,足月兒)15秒/次,早產兒)20秒/次,不伴心率改變,但伴有其他部位抽搐及腦電圖改變。
3、快速眼運動睡眠相:有眼部顫動、短暫呼吸暫停、有節奏咀動.面部怪相、微笑、身體扭動等。但清醒後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