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3、愛勞動 很多人會說這麼小的孩子能做什麼啊?其實從孩子能獨立走的那天開始,就具備了勞動的能力。比如,你可以對他說:『幫爸爸把那只筆拿過來好嗎?』然後指給他看,他會很高興地為你做這件事情。稍大一點,可以給他分配點任務,比如幫掃地、擦桌子、澆花等等。這些簡單的家務活可以使他在一次次的成功中體驗自信,同時對自我價值的肯定。所以有時候孩子表現的很積極,家長怕孩子做不好,或者心疼孩子,就什麼都不讓做,這是錯誤的思維,這樣做的結果只會讓孩子失去自我、產生挫折感,並逐漸滋生惰性。
4、愛你的孩子
很多家長質疑誰不愛自己的孩子?可是愛孩子並非溺愛孩子!
沒有愛的孩子,自我價值感會受到影響;而受到太多非理智的愛,孩子的自我欲望會膨脹,目空一切。比如家長對待愛哭的孩子,經常會這樣說:『再苦我就不要你了、再苦就把你喂狼』,而如果這樣說:『爸爸不喜歡哭的孩子,喜歡堅強的孩子』。這兩者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在恐嚇威脅的語氣,只會讓孩子通過哭想獲得什麼而驟然截止,會使孩子對父母給予的愛而質疑,是否不愛我了;而後者會給孩子暗示我們要做堅強的孩子,生活中是需要做強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