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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宗罪:以善小而不為 以惡小而為之 古人雲: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我們不願意帶著孩子去為災區捐獻衣物,因為我們交過稅了,那是政府的事。我們不給街角的乞丐一點施捨,因為他們骯髒。當孩子想給交不起學費又體弱多病的同學捐款時,你問,是不是學校規定必須這樣做的?還會問,規定最少捐多少?你在一點一點砍去孩子善良的本性。買東西時別人多找了錢,你拖著孩子快速離開。同事得罪了你,你指使孩子偷偷拔掉他自行車的氣門芯。家裡做飯少幾棵大蔥,你不去找鄰居借,而是叫孩子到走廊去『拿』幾根。你又一點點地在孩子身上播種著惡行的種子。
第七宗罪:不熱愛大自然 在公園游玩時你帶著孩子去攀枝摘花。離開的時候,孩子要帶走垃圾,你說不用管,有清潔工乾。為了讓孩子高興,違反規定向籠中的猴子投喂食物。喝完飲料,你隨手扔瓶子,抽完煙,隨地扔煙頭。孩子的天性是熱愛自然、喜歡動物的。我們卻當著孩子的面殺掉了他喜歡的魚,殺掉了他喜歡的雞鴨。讓傷心的孩子再也不願意吃這些動物了。我們在勸說孩子的時候用的是『萬物為我所用』的邏輯。告訴孩子的是為了人類自己的生存,可以戕害一切生靈。
第八宗罪:重機械結果 不重視創新 我們可憐的孩子在學校和家長的雙重壓力下,已經不懂得什麼是創新了。當孩子多問幾個為什麼的時候,我們或許會因為自己工作的勞累而懶得回答,或許因為他問的問題已經超出了我們的知識范圍而敷衍。我們慣用的伎倆就是:『等你長大了就懂了!』『這個不要求掌握,你記住就行了!』『這個是不會考的!沒有為什麼!』等等自以為聰明的說辭。殊不知這會讓孩子慢慢變成考試動物,腦子機械化了,不會思考了。幾十年應試教育的惡果,使我們在為孩子選擇學校的時候,首先考慮的就是它的昇學率。不管學到了什麼知識,只要能上清華、北大就好!
第九宗罪:盲目攀比誘發嫉妒心理 孩子小的時候總會毫不掩飾對一個人或者一件東西的欣賞,會毫無顧忌地表達自己的喜愛。孩子告訴家長某某同學多麼優秀時,家長總是拿孩子的短處跟他崇拜的人比較,要麼說看人家多聰明,多努力啊!哪像你這麼懶!要麼說要向他學習啊,給父母爭光!這種批評式的比較很容易挫傷孩子的積極性,影響孩子的自尊心。最初,孩子會說:『我要比他還棒。』可當一次次地超越不了自己欣賞的對象,又被父母奚落之後,孩子那良好的欣賞的心態就會變成糟糕的嫉妒心了。嫉妒,這個人生的一大公害就被天真的孩子學會了!
第十宗罪:不能正視競爭 競爭本來是社會發展的動力。一個沒有競爭的社會將失去向上的衝勁兒。人都是在這個競爭的環境中生存的。人類本身就是在動物的競爭中優勝出來的,所以人天生就有競爭意識。一個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就是,失敗者要學會握著優勝者的手真心地向他表示祝賀。 我們都可能會在單位被同事超越,在生意場上被對手打敗。回到家裡,我們不是客觀地分析失敗原因,爭取下次勝利,更多的是找客觀理由,辱罵競爭對手。別以為你的孩子還小,聽不懂大人的事情。他已經從你的身上學會了仇恨超越他的人。我們每個做家長的人都應該反思。在我們指責社會的不公,指責教育的失敗、指責別人道德淪喪的時候,我們自己又是在怎樣培養孩子?收起你手裡的刀,讓我們的孩子能夠健康茁壯地成長。保留他們天生的優良品質,給社會以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