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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被以為“未通過”就是“聾兒”,只要及時給予相應的聽力乾預,最終使大部分聽障患兒能正常地說話、聽聲音,完全可以做到聾但能聽到聲音,聾但不啞。
麥飛介紹,首先,判定寶寶聽力是否有異常要經過多次檢查,這個流程一般是:在寶寶出生後2?7天進行聽力篩查,如果初篩不通過,可以在寶寶42天大的時候再進行復篩;如果復篩還不通過,應在3個月齡內行聽力學診斷、評估。如果這時還確定小孩的聽力不正常,就得查找原因,針對原因區別治療。
對不同程度的耳聾也有不同的處理方法:輕度聽力損傷者只是有些低音聽不清楚,這類孩子可以不用乾預,家長只需跟孩子多交流,通過語言乾預促進孩子的語言發展就可以了(因為聽力會影響語言能力)。當然,如果對聲音要求高者也可以配助聽器;中度聽力損害的孩子可以一輩子佩戴助聽器;重度聽力損傷患兒如果戴助聽器效果好,就可以一直戴助聽器,如果效果不好則可以植入人工耳蝸;極重度患兒基本聽不到聲音要植入人工耳蝸,目前,人工耳蝸(內耳的替代裝置)一般由政府、殘聯、慈善機構免費出資提供。
家長別灰心喪氣,麥飛介紹了個他接觸的患者,這個孩子在2003年出生,被確診為重度聽力損害,一開始戴助力器但效果不理想,於是在1歲做了人工耳蝸手術,後來經過語言訓練,兩三歲入讀幼兒園後,她已經達到正常小孩說話的水平,後來到小學讀書,還參加學校的朗誦比賽,發音標准完全聽不出異常。
名詞解釋 新生兒聽力篩查孩子出生後,通過一些檢查手段等對新生兒的聽覺系統進行初步評估,以判斷孩子的聽覺系統發育是否正常的一種篩選方法。
一旦發現孩子有聽覺問題,能及早通過助聽器、人工耳蝸等方式及時乾預,使其聽覺系統受到應有的聲音刺激,不斷發育完善,讓聽力和語言能力達到或接近健康兒童的水平。
因為,聽覺損傷的嬰幼兒開始治療的時間最好不要超過半歲,不然,康復的效果將大打折扣,寶寶聽外界聲音的能力減退或喪失,獲得語言的能力也會隨之減退或喪失,可發展為終身殘疾——聾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