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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同年齡段兒童身高(長)及體重的評價
對出生後用不同喂養方式喂養的嬰幼兒應分別選用不同的單
項指標參考值進行評價,分述如下。
1.母乳喂養兒童
應選適用於母乳喂養兒的《2006年世界衛生組織母乳喂養5歲以下兒童體格發育參考值》,這是世界衛生組織(WHO)用6年的時間在巴西、加納、印度、挪威、阿曼及美國這六個國家中,依據以母乳喂養為基礎的8440名在無煙環境中生長的健康兒童的觀察實測數值所制訂的5歲以下兒童生長標准,也是當今世界各國的應用標准。為便於參考應用,在此將其中體重及身高數值整理後匯集於表1-3。
注:23個月齡及以前為臥位身長數值,2歲0月及其後為立位身高數值。
現以11個月齡女童體重為例作一說明,從表1-3可知該月齡女童體重為8.72±0.12千克,上式中8.72千克為體重平均值,0.12千克為其上下范圍(標准差),即:體重在8.60千克到8.84千克都屬正常。
2歲以內的嬰幼兒用仰臥位測量的“身高”,所得結果叫身長;如果是站立位檢測的,將此結果加0.7厘米即為換算後的臥位身長。2歲以上兒童站立位檢測的叫身高,如為仰臥位檢測的結果,將其減去0.7厘米即為換算後的立位身高。
2.不確定喂養方式的兒童
應選用《2005年中國九市城區7歲以下兒童體格發育測量值》或《2005年中國九市郊區7歲以下兒童體格發育測量值》作參考,這是2005年在我國哈爾濱、北京、西安、武漢、南京、上海、福州、廣州、昆明九市及其郊區農村對138775名7歲以下兒童所作體格發育調查的結果,是評價我國兒童發育狀況的應用性參考標准。為便於參考應用,在此將其中城區及郊區7歲以下兒童體重、身高數值分別整理後匯集於表1-4及表1-5,供應用參考。
表1-5 2005年中國九市郊區7歲以下兒童體格發育測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