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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對於美美(化名)來說既氣憤又高興,氣憤的是自己纔上班兩個月就被公司因懷孕辭退,並且還不給補償。
高興的是,在拉薩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調解下,自己終於領到了補償款。
近日,拉薩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了一起勞動爭議案件。在該糾紛中,美美在某公司上班,雙方簽訂為期三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雙方權利義務及工資報酬。據申請人陳述,她在入職前已經懷孕幾個月,並且該公司也知曉此事,但是入職兩個月後該公司又以懷孕為由,不讓申請人繼續上班。為此申請人到拉薩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該公司支付二倍工資、產假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而該公司認為申請人在入職時隱瞞了其懷孕的事實,如果知道懷孕的事實當時就不可能錄用,並且她已離職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拉薩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受理該案後,發現該案法律關系較簡單,而且雙方情緒激動,希望盡快解決糾紛。在這種情況下,拉薩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辦案人員在征得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主動簡化了辦案流程,在雙方之間耐心協調,使得雙方很快達成了和解,最終該公司向美美支付了1萬元,雙方當事人都非常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