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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7月難入境
懷孕30周的北京網友『如許姑娘』赴香港旅游,在香港機場被特區政府入境處拒絕入境。『如許姑娘』發貼控訴遭遇,受到網民關注。
9月23日下午,特區政府入境處答復本報稱:懷孕28周或以上的內地孕婦,進入香港須出示由香港醫院發出的預約分娩確認書,否則可能被拒絕入境,並即時遣返。
懷孕網友:興衝衝赴港旅游,未入境即遭遣返
網友『如許姑娘』在微博發貼稱,9月20日下午2時多到達香港,被入境處職員截查,並被拒絕入境,收走證件,隨後安排飛機回北京。她在微博中說,入境處沒有公開、清楚地講明白,28周以上內地孕婦不准入境。自己攜帶了往返機票及酒店預訂單、北京私家醫院的產檢分娩合同、月子中心合同等文件,足以證明來港目的並非分娩,符合入境處網站『假如目的並非來港分娩,她們必須提供足夠證明』的規定。
『如許姑娘』還說,被拒絕入境後,酒店要拒絕入境通知書纔退房,丈夫說要拍照,但入境處職員說辦公室內不可拍照。即使提出到室外拍攝,仍然遭到拒絕。
更令『如許姑娘』憤怒的是,離預定起飛時間還有40分鍾的時候,在登機口丈夫兩次要求用洗手間,都被陪同的入境處人員拒絕。『就算是犯人,也有上洗手間的權利和自由。』自在香港落地起,到到達北京後拿回證件,『失去人身自由長達8個多小時。』
針對自己的遭遇,『如許姑娘』提出兩點要求:入境處必須承諾並確保針對孕婦的政策一視同仁。如不能確保而認為必須特別指定,也請在入境處官網公告;針對警官拒絕其丈夫用洗手間,入境處公開道歉。
接受本報采訪時,『如許姑娘』提醒內地孕婦朋友,赴港旅游前一定要三思,切勿重蹈覆轍,白花機票錢還受氣。
港入境處:今年前8個月3532名內地孕婦被拒絕入境
入境處調查後向本報證實,根據記錄,一名內地孕婦及其丈夫於9月20日從北京乘搭航機於下午1時58分抵港,並於2時12分到達入境大堂辦理入境手續。由於該名女士已懷孕30周,入境處人員按程序安排與她面晤,以了解她來港的目的,整個會面過程歷時大約30分鍾。在訊問期間,孕婦未能出示香港醫院發出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由於訪港目的不符合一般入境規定,有關孕婦及其丈夫其後被拒絕入境,並獲安排乘坐最早一班的航機返回北京。最後,由於航班延誤,航機於傍晚七時十四分起飛前往北京。等候返回內地期間,該名內地孕婦及其丈夫均曾先後提出要求,並獲安排使用入境處的洗手間設施。
入境處發言人說,在處理有關個案時,入境處都會一視同仁地依照有關法例及既定政策和程序進行有關訊問及遣返工作,包括向當事人講解其權利,例如可以打電話及聯絡法律代表等。
入境處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2013年實施內地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零配額政策,所有香港公立醫院和私家醫院均不會接受內地雙非孕婦預約分娩服務,單非孕婦則可通過特別安排在私家醫院預約分娩服務。為配合有關政策,入境事務處會執行對內地孕婦的入境配套措施:懷孕28周或以上的內地孕婦,在進入香港時須向入境處人員出示由本港醫院發出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如未能出示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或入境目的存疑,入境處可能會拒絕有關人士入境,並即時安排遣返。入境處在執行此措施時,衛生署會在有需要時安排醫護人員協助,就孕婦的懷孕及其他身體狀況提供專業評估和意見。
過去數年,入境處每年平均對約3萬5千名非本地孕婦作進一步訊問。在2013年,有5077名無預約分娩服務的內地孕婦按照入境條例被拒入境及遣返內地,較2012年被拒的4 202名增加超過20%。在2014年首八個月,已有3532名內地孕婦被拒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