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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復發危險的病兒,可用藥預防復發,方法有二:
1.平時不服藥,在發熱初起,體溫達38℃以上時,急用安定灌腸,用量一次5mg或每天0.5mg/kg。口服效果不明顯。
2.長期服用藥物預防,不論平時是否發熱,持續規律口服苯巴比妥,每天3?5mg/kg。也可用丙戊酸鈉,每天15?30mg/kg。
目前有人采用的間歇服藥方法,即初次發作以後,每當發熱時立即用藥,這種方法家長容易接受,但若采用苯巴比妥,則不能達到防止復發的目的。苯巴比妥至少規律服用7天纔能在血中達到穩定的治療濃度,一劑苯巴比妥口服後也需4?6h纔能達到血中濃度高峰,所以不能采用此種方法防止復發。
(一)治療
熱性驚厥一般發作短暫。多不需用藥。如果正在發作中,可針刺人中或合谷穴位,也可靜脈推注地西泮(安定),每次按0.3?0.5mg/kg給藥,最大劑量10mg,靜脈推注速度1?2mg/min。
對所有高熱驚厥患兒來說,在應用地西泮(安定)同時必須使用退熱藥(如對乙?氨基酚或布洛芬)以求快速降溫,並積極治療控制原發病,如上感的對癥治療,選用抗生素等。
(二)預後
1.復發熱性驚厥常有復發,在初次驚厥以後25%?40%(平均33%)的病兒在以後的熱性病時出現驚厥復發。在熱性驚厥小兒中,1/3有第2次驚厥,9%的熱性驚厥小兒復發3次或更多。
初次發作在1歲以內的復發率最高,約佔一半病例。如家族中有癲癇或熱性驚厥者,復發機會也高。復發的時間多見於初次發作後2年以內。
2.熱性驚厥與癲癇的關系熱性驚厥轉變為癲癇的發生率,在以往的報道中相差十分懸殊,2%?57%,可能與觀察時間及病例來源不同有關。
因常為上呼吸道感染引發本癥,所以一般外周血象檢查正常;有細菌感染時,白細胞計數和中性粒細胞可顯著增高。
FC患兒在發熱期腦電圖可見慢波活動增多或輕度不對稱,枕區明顯,可持續數天。這種非特異性異常對評價預後沒有意義。一般應在熱退1周後行腦電圖檢查,部分患兒可見清醒時θ節律、光敏性反應或淺睡期偶發棘波。有明顯棘、尖波發放者,以後轉為癲癇的危險性增加。
與顱內感染性疾病相鑒別,根據本病無神經系統癥狀、體征,驚厥發作後意識很快恢復正常等易於鑒別。與癲癇鑒別,本癥首發年齡在4個月至3歲,在發熱早期發生等臨床特點易於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