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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史以下為易發生呼吸暫停的高危兒:
1、出生體重?1800g(孕32周)的早產兒;
2、其同胞患有猝死綜合征的嬰兒;
3、有神經系統患及上述各種疾病的嬰兒。
(二)臨床表現:
新生兒呼吸道氣流停止?20s,伴或不伴心率減慢或<15s,伴有心率減慢。
根據上述的癥狀診斷呼吸暫停並不困難,關鍵是鑒別原發性和癥狀性。因此,對呼吸暫停的患兒應當進行詳細的全面的體格檢查,特別注意低體溫、紫紺、心髒、肺部和神經系統的異常表現。生後24h內發生呼吸暫停的患兒往往可能存在敗血癥;生後3d至1周內出現呼吸暫停的早產兒排除其他疾病後方可考慮為原發生;出生1周後發生呼吸暫停的早產兒應尋找病因,排除癥狀性。所有足月兒發生呼吸暫停均為癥狀性。
發生呼吸暫停的患兒常同時存在不利的圍生期因素,後者本身與死亡率及患病率的增加有關。在單純性梗阻性呼吸暫停與神經系統發育不良之間存在一定聯系。然而,這些患兒可能是因腦室內出血而導致呼吸暫停,而不是因不成熟引致呼吸暫停。
1.孕婦保健孕婦要做好產前保健,臨產前避免重體力勞動,避免早產。應到醫院生產,生產後密切觀察小兒情況。如有呼吸暫停出現,應及時搶救,使用呼吸興奮劑,吸入高濃度的氧,治療原發病。快速糾正呼吸暫停,避免腦組織長時間缺氧,減少對小兒智力的影響。
2.加強護理新生兒、尤其早產兒,呼吸中樞發育不完善,任何細微外界乾擾均可影響呼吸調節。應預防體溫過高或過低,喂奶時必須密切觀察,護理新生兒避免頸部向前彎或氣管受壓,切忌枕頭太高。
3.給予觸覺刺激呼吸暫停發作時需要專人守護,給予患兒托背、彈足底或給予其他的觸覺刺激,常能緩解呼吸暫停的發作。
4.積極糾正低氧血癥用面罩吸氧時,面罩下緣應放在頦部,如放在頦下可使氣管受壓發生呼吸暫停;將動脈血氧分壓維持在6.65?9.31kPa(50?70mmHg),便可減少呼吸暫停發作;避免機械呼吸的過度通氣,因鹼中毒常為不必要的過度通氣的後果,將影響呼吸中樞的敏感性,因而引起呼吸暫停。此時應降低機械呼吸的每分通氣量,使PaCO2逐步提高。臨床上低碳酸血癥見於機械呼吸的病人或代謝性酸中毒合並代償性呼吸性鹼中毒等。
5.積極防治各種新生兒疾病新生兒患敗血癥、顱內出血、動脈導管開放或壞死性小腸結腸炎等疾病時,均可抑制呼吸中樞,發生呼吸暫停,用藥物治療呼吸暫停常無效,需用機械輔助通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