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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勵母乳喂養,應生後6小時內就喂奶。
2、孕母應每日定是戶外活動,增加營養,特別是妊娠後期發現腓腸肌痙攣時,應查血鈣,補充鈣劑。
3、加強圍產期保健,定時產前檢查,防止早產,加強產時監護預防窒息。
4、加強衛生宣讀,母及嬰均應每天定時曬日光,對有窒息、早產、圍產期合並癥及人工喂養的嬰兒影幣要是補充鈣劑,以防低血鈣的發生。在不允許母乳喂養的情況下,應給予母乳化配方奶喂養,保證鈣的攝入。或牛奶喂養期間,加服鈣劑和維生素D。
5.分娩後防治維生素D和鈣的缺乏生後2周(早產兒,雙胎兒,冬季出生小兒生後1周)應補充維生素A、D制劑。對於有易激惹、面肌抽動和驚跳的小兒,應及時明確原因,及時采取相應治療措施。
(一)治療
應立即控制驚厥和喉痙攣,其次補充鈣劑,使血鈣迅速上昇,同時給予維生素D。應強調母乳喂養或用鈣磷比例適當的配方乳。
1.止痙可用地西泮0.3mg/kg靜脈注射或灌腸;苯巴比妥5?8mg/kg靜脈注射。
2.補充鈣劑
(1)靜脈補充鈣劑:出現驚厥或其他明顯神經肌肉興奮癥狀時,可用10%葡萄糖酸鈣(calcium gluconate),每次2ml/kg,以5%?10%葡萄糖等量稀釋後緩慢靜脈注射(1ml/min)。必要時可間隔6?8h再給1次,元素鈣總量為每天25?35mg/kg(10%葡萄糖酸鈣含元素鈣9mg/ml),最大劑量為每天50?60mg/kg。在注射過程中,心率應保持在80次/min以上,否則應暫停;並應避免藥物外溢至血管外引起組織壞死。
(2)口服補鈣:驚厥控制後可改為口服補鈣,可用葡萄糖酸鈣或乳酸鈣1g/d,至血鈣穩定於正常范圍,對較長期或晚期低鈣血癥口服鈣劑2?4周,維持血鈣在2?2.3mmol/L(8.0?9.0mg/dl)。對於無癥狀的低鈣血癥,多數學者主張只有在血鈣顯著低下,即血清總鈣早產兒<1.5mmol/L(6mg/dl),足月兒<1.75mmol/L(7mg/dl)或游離鈣<0.85mmol/L(3.4mg/dl)時,纔予以鈣劑治療,可口服或靜脈滴注葡萄糖酸鈣,劑量同前。
3.補充鎂劑對於伴有低鎂血癥者應注意補充鎂劑,因單純補鈣,驚厥不易控制,甚至反使血鎂更低。此時應用鎂劑治療,不僅可使血鎂濃度上昇,而且血鈣也可恢復正常。證實存在低鎂血癥者,應於補鈣後加靜滴2.5%硫酸鎂(magnesium sulfate)2?4ml/kg,或25%硫酸鎂0.2?0.4ml/kg,肌注,8?12h後可重復使用。驚厥控制後可予以10%硫酸鎂每次1?2ml/kg口服,2?3次/d,共5?7天。血鎂過高可致呼吸受抑制,使用過程中應監測肌張力和腱反射,如有呼吸抑制現象,應立即給10%葡萄糖酸鈣2ml/kg靜脈注射。硫酸鎂口服量過大可致腹瀉應引起注意,另外,早產兒及低出生體重兒不宜肌注鎂鹽,以免發生肌壞死。
發生低鈣血癥者即給10%葡萄糖酸鈣1?2ml/kg,加5%葡萄糖1?2倍稀釋緩慢靜脈滴注,有癥狀者每8?12小時1次,癥狀控制後改為1次/d,靜脈滴注,維持3天。如短時間內癥狀未能控制,應同時使用鎮靜止驚厥劑,鈣劑靜脈滴注過快可使心髒停搏致死,如心率<100次/min應暫停注射,鈣劑外溢至血管外可造成組織壞死。
4.維生素D治療對甲狀旁腺功能不全者除補鈣外,可口服維生素D3 1萬?2萬U/d,療程需數月,對先天性甲狀旁腺功能不全者,需長期服用鈣劑和維生素D3。低鈣血癥伴低鎂血癥時,單純補鈣驚厥不易控制,甚至使血鎂更低,應同時補鎂。
(二)預後
低鈣血癥在發作時直接威脅嬰兒生命,若出現喉痙攣常可至窒息死亡,當喉痙攣及呼吸暫停出現應立即急救。低鈣血癥很少引起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損害。單純低鈣血癥預後佳,而伴有其他疾病如窒息及其並發癥者,預後決定於並發疾病。如能及時解除病因,及時糾正低鈣血癥,預後良好,如為永久性甲狀旁腺功能不全(X連鎖隱性遺傳病),則須長期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