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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北京社會治理發展報告2014-2015》在北京發布。
中新網北京6月23日電(記者 李金磊)北京市社科院23日發布的一份報告建議,北京應切實降低公立學校或政府委托辦學點的入學門檻,取消『五證』,切實保障在京打工子弟的受教育權益。
6月23日,北京市社科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在北京舉辦發布會,會上發布了《北京社會治理發展報告2014-2015》。
北京流動兒童比例較高入學『兩難』
流動兒童是指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城市生活半年以上、年齡在15歲以下的兒童。上述報告指出,就北京而言,城鎮中流動兒童佔比為36.28%,這意味著,在北京每10個兒童中就有近4個兒童是流動兒童,在全國的城市中屬於流動兒童比例較高的城市。
『北京流動兒童入讀公立學校存在門檻高、難以進入等問題,具體來說,有些流動兒童的家長難以得到進入公立學校所需要的五個證書或證明。』報告指出,所謂『五證』是指,家長或監護人本人在北京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證明、證件。
報告稱,這『五證』對於大多數農民工來說是嚴格而苛刻的。因為流動兒童的家長,大多數是建築工、運輸工、清潔工、家政服務者、小商販、菜農等,他們往往不屬於某一固定的單位,因此,沒有單位會給他們開具蓋紅章的證明信。
報告指出了流動兒童入學存在的兩難境地:國家一方面要求流入地政府保障隨遷子女教育,另一方面要求嚴控超大城市人口規模,現實情況是,地方政府只能通過設置入學門檻,迫使學生返鄉上學,大量流動兒童因為入學困難被迫返回老家成為留守兒童。
『而隨著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的建立,流動兒童由於在民辦打工子弟學校沒有加入學籍管理系統,所以在回到老家以後,依然不能就讀家鄉的公立學校。』報告指出。
建議降低門檻取消『五證』
『城鎮化過程中的城市人口控制需要在社會公正的基礎上采取多元化的設計思路,城市發展與流動兒童受教育權益並不矛盾,可以在二者之間尋找到一個結合點,實現雙贏。』報告認為。
報告建議,政府要樹立維護社會公平和社會公正的執政理念,使流動兒童有學上。要針對現實中的不公平現象,完善現有的與義務教育相關的政策與法律法規,切實降低公立學校或政府委托辦學點的入學門檻,取消『五證』,切實保障在京打工子弟的受教育權益。
同時,對民辦的流動兒童學校,改變強制關停、強行拆毀的做法,轉而做到積極引導、幫助扶持。
報告還建議,要吸納社會資源,尊重和鼓勵民間組織的參與,使流動兒童上好學。鼓勵和支持社會公益組織參與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事業,廣泛吸納社會資源,采取多種辦學渠道,為農民工子女提供質量良好的學校教育。
『北京的城市規劃設計方案,不要單單從資源緊張的角度考慮問題,而是要以包容的精神和負責的態度,對待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教育問題,讓農民工及其後代感受到首都的寬容博愛,而不是冷漠和排斥。』報告稱。